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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PPP引导基金何去何从?

青海公司律师网  发布于:  2015-08-24 18:07:01    浏览:5682 次

河南省50亿元PPP基金、江苏省100亿元PPP基金、山东省800亿元PPP基金,以及各地设立的PPP产业基金,都无法顺利募集资金,基金难以落地。其中原因有三:

首先

PPP基金的实际投资发生率接近为零,无项目可以投资。 以有限合伙方式设立的基金,有限合伙人资金一旦到位,就需按日计算收益,因此以上基金都是依据项目审核结果进行认缴资金。而PPP项目的实际投资落地,往往遥遥无期,全国落地的PPP项目屈指可数。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各样的PPP基金也就没有实际资金到位。PPP基金的投资能力和开发能力成为首要问题。如果每个项目都需要寻找咨询机构进行方案设计,那道路一定漫长。因此PPP基金管理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或资金投向设计成为关键要素之一。


 

其次

PPP基金的设立方式和募集方式都以行政命令为主,各地政府和财政部门摸着石头过河。基金份额的募集有着非常严谨规范的规则,而且PPP基金相对于传统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投资基金,其投资规模大、收益低、过程管理不确定性因素大,大多数机构都是望而生畏。因此PPP基金的募集难度非常大,这是一条摸着石头也过不去的河。

很多政府和财政部门通过咨询身边一些常规的基金公司,对基金方案进行碎片化的设计,结果自然是无疾而终。比如江苏省PPP基金,为了显示公平性,按贷款利率的价格以招标方式进行有限合伙资金的募集,又把基金分为5个标段。这种以债权市场价格对接股权式基金的募集方式,明显违背金融市场规律。同时该基金又招标5家基金公司进行管理,这将导致PPP项目的投资能力和投资管理碎片化,在实际投资执行上将陷入恶性循环。


 

再次

产业基金涉入政府PPP引导基金领域,带来重大的公平公正性风险。许多地方政府PPP引导基金,鼓励各类上市公司、产业集团进行份额认购,然后又以此引导基金为基础,去引入社会资本方对项目进行投资。这样社会资本一旦先期进入政府PPP引导基金的产业公司,同时扮演甲方乙方的角色,将主导或干涉基金的投资决策和项目的招标。部分上市公司、产业集团以“不要基金份额收益”为诱饵,引诱很多政府和财政误认为募集资金有成果。结果对方是以操控工程项目承包权为目的,屏蔽对手、抬高价格,让政府PPP采购机制形同虚设。


 

政府PPP基金何去何从?路漫漫!其修还遥遥远兮!

 


 

(来源:中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