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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律实务释义一:《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是否适用于所有招投标项目?

青海公司律师网  发布于:  2012-12-17 16:23:58    浏览:4235 次

招投标法律实务释义一:《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是否适用于所有招投标项目?

(注:本系列释义为祁岩律师根据多年招投标律师服务实务总结而来,未经其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在招投标实务中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不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需招标的项目,如果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是否必需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祁岩律师认为:《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了必需招标的范围,如果项目不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必需招标的项目,则可以不采取招标的方式。但如果该项目采取了招标的方式,则必需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因为《招标投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即使如此,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些条文是专门针对强制招投标内容的,这些条文非招标项目可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