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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承担的国资委《资产管理公司代持股问题研究》课题通过专家论证

青海公司律师网  发布于:  2012-01-13 22:19:06    浏览:4164 次

2012年1月10日,大成承担的国资委《资产管理公司代持股问题研究》课题报告论证会在北京唐拉雅秀酒店召开。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白英姿、副局长刘文炳、处长林庆苗、副处长张学勇,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东升、副总经理宋耀华、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卞正治、上市股权部总经理谭晓春、上市股权部投资副总监穆敏、大成高级合伙人王爱军律师等参加论证会。

该课题由大成高级合伙人徐永前担任课题组组长,大成高级合伙人于绪刚、吕波、王爱军律师担任课题组副组长,课题成员主要包括关琦律师、马光钦律师、安柏静律师。

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和律师马光钦向与会人员作了课题报告。与会领导和专家对课题的研究方法和课题质量给予好评,认为资料翔实、论证充分,具有重要的现实参考意义。同时,与会领导和专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资产管理公司代持股问题研究》是国资委企业改革局2011年度重点研究课题,也是国资委2011年委托大成的第二大课题,由于在专业能力、研究经验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大成被国资委企业改革局确定为本课题的惟一合作单位。

课题报告顺利通过论证,充分体现了大成对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领域的深厚理解和研究,展现了大成在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等方面的突出优势。